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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xwxjcy 发表日期:2018-07-03 浏览量:5246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4日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海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修武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对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提起公诉67人,维护良好的营商秩序。提前介入、快速审查办理盗窃、诈骗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921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组织干警走访企业110余个(次),为企业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解决法律难题20余个,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服务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四帮四扶”“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等活动,为帮扶村钓台营协调12万元硬化道路,解决5眼灌溉用井配套设施,筹资1.5万元为村党群活动中心购置办公用具。为李固、马坊村特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追回执行款9万余元;在大雪来临前为贫困户送上棉衣棉被、采暖火炉,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群众家里。积极服务运粮河征迁改造,为征迁群众讲政策讲法律,耐心做工作、热情搞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北山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批捕1人,提起公诉6人,守护修武青山绿水。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提起公诉2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力服务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改进管理的检察建议63件,并督促整改落实。如对修武县隆鑫鸡笼厂违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河水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后,环保部门及时责成企业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了污染的进一步蔓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并做好帮教工作,促其改过自新。以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举行为契机,不断深化法律五进活动,为师生上法治课6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开通检察邮路和检察宣传大篷车,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持续开展一楼院一警平安创建活动,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连续7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心理救助3人,经济救助43.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通过以上措施,有力促进了法治修武、平安修武建设,为我县首次捧得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批捕起诉工作。去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72人,提起公诉672人,同比分别上升37.6%122.5%。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去年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250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11人,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其中,郭峰等1996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均以帮助被害人开淘宝店为诱饵,骗取资金130余万元,受害群众遍及全国各地,多达254人,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严厉打击村霸和涉农犯罪,去年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3人,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准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84人,不起诉7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去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4人,渎职侵权案7人;科级5人;提起公诉10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1人(含往年积案)。办理的典型案件有:郭五妮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县交警大队干警马志强等二人徇私枉法案、温县温泉镇前东南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孬军等7人受贿窝案等。县检察院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反贪局。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贫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1篇预防调查报告受到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警示教育50余次,受教育干部职工2000余人次。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665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完成12名检察干警的转隶,以及存案、涉案财物的清理和线索移送工作,确保侦防转隶目标如期实现。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促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去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依法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26人。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均采纳;通过检察建议,公安、法院改变强制措施14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6件;执行监督29件;检察促和2件。办理的陈高喜盗窃案4起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表彰为优秀案件。

    三、聚焦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锤炼党性修养,强化政治规矩。开展提速提质提效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激励干警忠诚担当,激情作为。开展党员亮身份、集体宣誓、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增强使命感,弘扬正能量。机关党总支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持续推进检察改革。严格考试考核等程序,遴选21名检察员为员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办案一线,实现岗额适配。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完善权责清单、考核办法等,把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提升检察官履职办案质效。

    持续提升素质能力。深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带活动,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安排干警参加上级院和党委部门的各类培训40余人次,5名干警培训后,登台讲课,倍增了学习效果。选派部分干警到上级检察机关学习锻炼,助推干警拓宽视野,增长本领。去年,1名干警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1名干警入围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系全市基层检察院唯一;1名干警荣获全市民行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27项任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的监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强化日常管理,出台严肃会风会纪规定,安装考勤系统,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强化执纪监督,在重要节点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对落实八项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禁酒令、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60余次,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营造机关良好风气。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四、聚焦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重点案件办理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依靠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对侦查监督等工作的专项视察,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坚持为代表、委员订阅《公民与法》杂志,推送检察工作手机报,方便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采取登门走访、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去年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3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5件。

    自觉推进检务公开。去年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件、程序性信息778件、法律文书436件;利用两微两报一端对外发布信息1400余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7年,县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连续第八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连续第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8个集体和2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研究不深不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机关慵懒散问题还未完全根除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景城融合”发展战略,以民心导向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使命,提升监督水平,为修武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打造中国超级旅游目的地、中原养生地核心区、中原三产融合县的决策部署,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强化司法供给,打击犯罪,护航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扶贫开发等领域的检察监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为,保障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突出抓好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权责相适应的办案机制,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尽早谋划、提前布局,确保省检察院即将部署实施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措施尽快落地生根。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四、着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持续推进学习型创建、文明创建、争先创优等活动,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克难奋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五个修武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诉前程序:全称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②检察邮路:是指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协作,将检察职能、典型案例等印制成宣传单,交邮递人员,随邮件一起发放,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③侦防转隶:是指将原隶属于检察机关的侦查、预防机构,包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的职能和人员转入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不再具有查办职务犯罪职能。

    ④陈高喜盗窃案:20152月,陈高喜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为逃避两年的强戒,其让同监室吸毒人员王会超帮忙找关系伪造刑事案件。由王会超牵线,修武县公安局五里源派出所民警高志军在收受陈高喜家属8000元现金后,伙同王会超伪造陈高喜盗窃证据材料,并于20153月为正在强制戒毒的陈高喜办理了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两次提请批准逮捕,我院查微析疑,排除非法证据,对陈高喜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以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对高志军、王会超立案侦查。高志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王会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⑤员额检察官:是指从具有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的具有独立办案权的人员。其他检察人员不再具有独立办案权。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司法改革要求,将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按照不同方式进行管理,做到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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