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作者:xwxjcy 发表日期:2018-07-03 浏览量:4255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参与“四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四城联创”誓师大会精神,更好地参与“四城联创”活动,根据《焦作市检察机关参与“四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擦亮“省级文明单位”品牌,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四城联创”(协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实施“一城带四城”的创建模式,延续“四城联创”这一提法)工作中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为一个创建周期,本轮创建周期为2018—2020年。在我市已经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基础上,2018年、2019年每年10月份至年底,通过中央文明办的暗访测评;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三年为一个创建周期,本轮创建周期为2018—2020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及申报;2019年6月底前,通过省爱卫会暗访和评审;2020年12月底前,通过全国爱卫会暗访和验收。
(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2018年8月,创建任务基本完成,达到中期评估条件;10月,完成迎检准备工作;12月,通过省旅游局中期评估,并被推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单位。
(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2018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以及量化指标达标工作;8月底前,完成技术评估工作;年底前,通过国家验收,争取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五)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四年为一个创建周期,本轮创建周期为2016—2019年。我市2018年启动并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19年3—7月,迎接并通过国家考评组验收。
三、责任分工
1.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市检察院作为责任单位之一,在网上申报测评时,需为市检察院提供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学习情况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牵头部门:政治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市检察院作为责任单位之一,在网上申报测评时,需为市检察院提供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情况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统计表格和实景图片)。
牵头部门:公诉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3.对损害“四城联创”方面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责任单位:民行科
4.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四城联创”的犯罪活动,加强对相关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侦监科、公诉科、执检局
5.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工作,在办案中发现“四城联创”领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委处理。
牵头部门:侦监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6.巩固和发展“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文明司法常态化。
牵头部门:控申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7.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发生。
牵头部门:控申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8.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平安修武建设。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
9.切实办好每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若干件实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
10.深入开展倡导文明礼仪、净化环境卫生、便民利民服务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素养。
牵头部门:政治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
11.依托道德讲堂、传统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两报”等平台,广泛开展对内对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和成效。
牵头部门:政治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
12.及时更新和丰富文明标语、展板、宣传栏等检察文化载体,使文明元素紧跟时代步伐。
牵头部门:政治处
责任单位:计财科
13.持续开展“三包三化”(包卫生、包环境、包管理,绿化、美化、亮化)活动,美化内外环境,建设美丽机关。
责任单位:计财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军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全体干警都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政治处负责牵头,由办公室、政治处、案管办、监察科4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代表院党组,依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对各部门参与“四城联创”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存在问题,定期通报督导结果,促进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评奖惩。各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考评范围;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工作情况,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予以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干警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敷衍塞责、影响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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