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xwxjcy 发表日期:2016-07-09 浏览量:9271
范小凤,女,45岁,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2月调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4年4月至今任公诉科科长。两年来,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服输的执著,她团结带领公诉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以敢打硬仗、敢当重任、敢于攻坚的精神,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积极作为、不辱使命,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赞扬,公诉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在同事眼中,她是个认真负责、率先垂范的好班长
与她在一起工作过的同事都这样评价她,“她对工作有激情,标准高,事事认真,是榜样、是标杆。”的确,作为公诉科科长,她始终坚持带头办案,办理大案、要案,所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审结率为100%,没有出现超期办案现象。工作中,她始终将案件质量视为生命线,把公正执法作为铁律。她认为: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误起诉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工作的失职。因此,对提起公诉的每起案件,都认真细致进行审查,对发现的每一个疑点都不放过。为使漏网的罪犯受到应有惩罚,她总是察微析疑、认真寻找线索,并逐个进行查证。2014年以来,共追诉漏犯45人,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的3人。提起抗诉案件6件10人,法院改判4件7人。公诉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眼中,她是个有爱心、能交心的好阿姨
一位失足青少年的母亲在发给她的手机短信中这样写道“虽然我是孩子的妈妈,但在对孩子的教育挽救上你比我更称职。”是的,工作中,她始终认为:想要真正、成功挽救一名失足青少年,必须用心去做,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她坚信只要付出就有回报。在办案中,她始终坚持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放在第一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她认真研究未成年人心理学知识,了解他们在想什么,感兴趣的是什么,学会用年轻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与他们沟通。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趋势及时进行总结,提出防范对策。实践中,她坚持做到,对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的,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在校学生王某涉嫌抢夺一案时,适逢中秋节,讯问时,她的第一句话“你吃月饼了吗?想爸妈吗?”王某听后便哭了起来,于是,她借机进行教育感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王某当即表态“阿姨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该案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通过走访她了解到王某被所在学校开除学籍,上学有难度,于是她利用担任修武县一中分校法制副校长的便利,多次与校方结合,让王某到修武县一中分校就读,后王某参加高考被我省一所大学录取。王某曾激动地对她说“阿姨,除了感激我不知该说什么,真的谢谢你。”
在群众眼中,她是个敢于担当、责任感强的好公仆
一位教师曾说,“从小凤的法制课中,能感受到她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如这位老师所言,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常怀“执法为民”之心,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充分利用法律知识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的矛盾纠纷。对办理的每起未成年人案件,她都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教训,认真撰写法制宣传材料和讲课提纲。每年新生开学时,她都认真备课,深入到学校,结合真实案件为师生上法制课几年来,受教育师生达10000多人次。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她和科里干警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通过庭前感化教育,庭审惩教结合,庭后回访帮教,用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以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多层面、多角度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调查”、“两个课堂”、“三个关口”、“四个必须”、“五个延伸”工作方法。在办理的各类未成年人案件中,未出现过重新犯罪现象。
在亲人们眼中,她是个常常忘了家的“家里人”
她的女儿经常抱怨,“在妈妈眼中工作最重。”作为女性,作为妻子、母亲、儿媳,她有太多的愧疚。女儿在外地上学,平时工作忙,照顾的次数屈指可数;婆婆心脏病做手术时,因正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她没有请一天假;每年6月到9月是案件高峰期,科室有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为了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备考,她责无旁贷地扛起了所有重任,办案、提审、打印、写材料等等。以前由多人干的活一股脑地压到她一人身上,早出晚归,甚至连中午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正是在她的带动下,公诉科工作每年在全市都名列前茅。
“责任重于泰山”,多年来,范小凤一直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同时也是这样做的,她为检察事业倾洒自己满腔的热情和心血,在平凡的岗位上维护着神圣的法律,她没有惊人的壮举,有的只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她告诫自己:光荣和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争取和创造才是对未来的渴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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