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xwxjcy 发表日期:2016-07-09 浏览量:9125
王海印,男,52岁,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9月调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民行科科长。他扎根检察事业,视使命高于天,看职责重于山,在民行科这一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牢记重托,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以模范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职业精神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献身检察事业的忠诚之歌。他,就是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海印。
爱岗敬业,快速实现角色转变
2010年初,王海印被任命为民行科科长。在此之前,他是检察员、反渎局一名得力的办案骨干。上任之初,民行工作的状况不容乐观,案源匮乏,科里中坚力量不足。面对这种情况,王海印同志没有退缩,勇敢地担起重任,带领全科克服困难,积极进取,适应岗位,发挥作用,连出“三招”,使民行工作迅速步入正轨。第一招,从提高队伍素质着手,组织全科开展了政治和专业知识培训。他组织开展了每天下班前半小时的检察业务学习活动,并根据业务特点,重点加强了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掌握,使全队的法律素质迅速得到了提高。第二招,畅通申诉渠道广辟案源。通过媒体、宣传车、发送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与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公布办公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申诉。第三招,推进民生检察,关注群众诉求,切实把加强法律监督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结合起来。把民行检察监督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和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利益的行为的监督。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民行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恪尽职守,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由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受理案件数大幅上升。从此他的工作日程表上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只有加班。孟村村民王某诉熊某借款纠纷案件,修武县法院因故不予受理。案件申诉至民行科,面对老母有病,急需用钱的王某,王海印宽慰王某说:“放心吧,这件事我们管定了。”随即,王海印依法向修武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与法院进行了沟通。通过努力,法院受理了此案。最终,王某拿到了盼望以久的4万余元。“对待工作,就要象对待生命一样,一丝不苟”。这是王海印的座右铭,也是他工作的写照。每起申诉案件都流下了他辛勤的汗水。他关注民生、查微析疑,带领全科干警办理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用他的话说: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2014年6月,办理的李某诉张某、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周某因不服法院的判决来我院申诉,经审查分析,王海印意识到确定真正的债务人是解决本案矛盾的关键,经过仔细调查、深入走访,了解到实际债务人是张某的胞兄张某才。根据已查清的事实和证据本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院抗诉,但作为科长的王海印考虑到原审原告所诉债务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果启动再审程序将会使当事人陷入漫长的诉讼维权之路,也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决定尝试促和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通过对张某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以张某才向原审原告支付欠款和解结案,将矛盾化为无形,法院解除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被申请人的债权也得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对王海印的工作都很满意,纷纷送来了锦旗和匾额。好花得好果,辛勤的工作换来优异的成绩。连续六年民行科在王海印的带领下,在全市的民行检察工作中名列前茅。办理的王某与孟某房产纠纷案,入选了2013年第三届河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2015年12月被省检察院、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2012年、2014年两次荣获市院颁发集体三等功。
公正执法,塑造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王海印时刻不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多年来一直受到全院干警们的一致好评。他始终信守“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这一准则。2014年4月, 在办理一起申诉案件时,一名郭姓当事人,给王海印拿来两个厚厚的信封,一个信封是给王海印本人的,一个是给民行科干警的, 王海印一看信封中的人民币,立即火帽三丈,严词拒绝了郭姓当事人。王海印从检工作近三十余载, 办理案件几百余次, 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 也从未发生一起骄傲蛮横、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 科室干警都能自觉践行“忠诚、公正、廉洁、严明”的职业道德,成功塑造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2009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荣获县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2015年1月在“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中,荣获“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荣誉称号。
热心助人,对待同事有情有义
王海印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同志们却充满了春天般的关怀。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帮困解难,是王海印多年来从事检察工作养成的良好品格,也因此赢得了全院干警的尊重。不管份内份外,只要工作需要,他都积极去干。每当同事家里有什么困难,他总是跑在前面。院里有一位退休的老同志身体不好,家里没有煤了,他知道后,马上去煤球厂把煤给买了回来,并亲自帮助将煤运到老同志家中,受到了同志们的广泛赞誉。一名干警的家人得了重病,医疗费用不够,他马上把自己的钱送到这名同志手中。
王海印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胸中燃烧着一团火,那是一团用青春和智慧点燃的火,是一团用理想和信念点燃的火。多年来,他用这团火燃烧着自己,照亮着别人,照亮着他所从事的检察事业。他以坚强的政治品格和高尚的检察情怀,经受住了权与钱、情与法的考验,以清廉务实的形象,赢得了干警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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